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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催繳單 車號張冠李戴 數十人檢舉 有人老婆誤會搞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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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乙徹、黃任膺╱台中報導】台中縣大甲分局近兩、三個月接獲數十名民眾檢舉,疑似有詐騙集團假借台中市停車費催繳通知單行騙,通知單上車主姓名與地址正確,但車號根本不存在,還有民眾因此被老婆誤會在外有「小公館」還買了新車,困擾不已。台中市交通局停車管理課長范國楨昨確認催繳單並非假造,強調催繳單若有誤可申訴註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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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個資外洩
大甲鎮陳姓民眾十月二十四日收到台中市政府停管課的停車費催繳通知單,但通知單上的姓名與住址正確,還有詳細停車時間與地點,但單上的車號非他所有,他以為是詐騙手法,昨撥打165反詐騙電話報案。 警方調查發現,催繳單上的電話確實是停管課寄發,網路查詢系統也有該輛車的停車資料,但監理單位與警方的連線資料中,也沒有單上註記車號的這輛車;進一步追查發現,有數十起類似情況,有民眾抱怨,妻子為此懷疑他搞外遇還買新車,也有人質疑個人資料已外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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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內可申訴
停管課長范國楨說,停車管理員只是抄車號,再向監理單位調車籍資料寄通知單,若抄錯號碼如A8抄成A3,單子寄到A3的車主,車主舉證沒在該處停車,就可註銷。「但單子上列的車號查無此車,為何監理單位登記的車籍資料中,卻把該車登記在投訴車主名下?是要深入調查的。」 台中區監理所人員說,不存在的車牌透過電腦查詢,不可能出現車籍資料,可能是市府登錄時出錯。 范國楨認為,有可能是車主買賣車子時過戶未處理妥當,或親友車子掛在自己名下,後來過戶未清等情況造成車籍混亂,他說:「投訴人可在收到催繳單後二十天內向交通局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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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7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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