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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王特爆-貨車怎飆157 法官懶查真相 車主受罰抗告遭駁回 司改會:應實車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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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財車怎麼可能跑到157公里,太扯了!」新竹徐先生說,去年底他駕駛中華三菱貨車外出送貨,行經新竹縣台118線公路時,被定點式雷達測速相機測定時速157公里,遭罰1萬2000元,並吊扣牌照3個月。他說,他這輛貨車時速表最高速度只到140公里,且車齡7年,「要裝翅膀才能飛這麼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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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向新竹地方法院交通法庭提出異議,沒開過庭就被駁回,理由竟是「照相機經檢驗合格」,且貨車製造商中華汽車未檢測過這款貨車極速,無法證明他的車時速不可能達到157里。他認為法院裁定實在太不合理。 新竹地院發言人王銘勇表示,此案承審法官曾去函舉發單位及中華汽車,確認雷達測速照相設備是經檢驗合格,中華汽車也回文「無該車型最高行車速度之實測值」,加上徐先生無法實證貨車不能跑到時速157公里,才會將他異議駁回,建議他提出抗告。 中華汽車公關室表示,曾回函新竹地院交通法庭,告知無這款車最高速實測值,不過也建議送財團法人車輛測試研究中心實地測試。 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高景崇指出,這款貨車要跑到時速157公里「根本不可能。」消基會汽機車委員郭守穗也認為非常困難,幾乎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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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尋專業鑑定」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豐正批評,光從常識判斷就知道這款貨車時速不可能高達157公里,「這法官是不食人間煙火嗎?」且只要實車測試就可知徐先生主張是否正確,更何況根本沒開庭過,顯見法官未查證清楚就草率駁回,建議徐先生再提抗告並尋求專業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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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爭議罰單事件
2007/10 ˙新竹徐先生的小貨車被測定時速157公里,申訴卻遭法院裁定駁回。 2007/10 ˙台北劉先生的機車為香檳金色 ,監理站核發的行照登記淺黃色,遭警指變更車體顏色開罰。 2007/07 ˙花蓮一名八歲男童在遭小轎車壓傷腳,警方對男童酒測還開罰「行人在馬路嬉戲」。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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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C071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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