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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王首頁 行車新聞 母移車迫上國道 被誤棄子... | |||||||||||
母移車迫上國道 被誤棄子 服務區亂停挨罰 竟花1小時繞50公里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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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見楊女一去不回頭,一度誤以是遺棄小孩。直到一個多小時後這名母親才到後龍分隊接回小孩。警方說,這名從事美髮工作的楊姓女子(33歲),昨中午12時左右行經中二高苗栗西湖服務區,為了幫兒子買便當充餓,因找不到停車位,將車停放在公務車位;買完便當要離去時,被剛好途經的警巡邏車攔下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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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雖求情說:「我已經要離開了,可否不要開單?」但警方並未理會,並要楊女將車移到合法車位。 「賺錢很辛苦耶!這樣也要開單,簡直就是欺負女人!」楊女嘴裡不斷嚷嚷,並要兒子先下車等她,自己去找停車位,但假日停車位難找楊女路況也不熟,竟一路誤闖走進往高速公路南下段的匝道。 楊女6歲兒子下車時,還哀怨地向開單警員田德誠求情說:「叔叔不要開單啦,媽媽會被罰很多錢的!」但警方還是開出一張900元的違規停車罰單,只不過開完罰單,左等右等就是看不到楊女回來接小孩。田說,當時我們還載著小孩在西湖服務區繞了3圈,但就是不見楊女的車子,真的以為她丟下兒子走了,只好通報勤務中心先將小孩帶回後龍分隊照料。 還好十多分鐘後,楊女的丈夫就打電話到後龍分隊找小孩,並表示,楊女因上了國道,只好繼續前行,到最近的苑裡交流道折返。稍後趕到後龍分隊接兒子楊女表示,當時因路況不熟,後面的車子還不停按喇叭,她也擔心車子掉頭,又會被開罰單,誤闖高速公路後只好繼續南下,途中錯過通霄交流道,一時不知該怎麼辦才打電話給丈夫幫忙找兒子,就這樣一路走到苑裡交流道才折返西湖服務區後,再轉往後龍分隊,共來回走約50公里,花一個多小時才找回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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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警沒勸導就開單
但對警方執意開單一事,楊女仍忿忿不平地說,當時並未注意到公務車位的標誌,而且警方也沒有勸導就直接要開單。楊女表示,丈夫是職業軍人在高雄服役,因值班無法回家,昨兒子嚷著要找爸爸,才臨時決定從桃園開車南下,不料才到苗栗西湖服務區就被開罰單,搞出這麼大的烏龍,折騰半天連高雄也去不了,只好折返回桃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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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車注意事項
.依大型、小型車分區指標停車。 .勿違規佔用公務車專用及殘障停車格。 .嚴禁在車道動線上及路肩臨時停車。 .一般服務區停車時限4小時,清水服務區則限45分鐘。 .西湖服務區假日開放大型車格可臨時停放小型車輛。 .違者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900~1200元罰款。 資料來源:國道第二警察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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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8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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